平湖拼团购房199群(5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99人申请入群

安徽买房的注意:购买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发放,阜阳这次来真的!

发布时间: 2020-08-05 08:05:00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分类: 业界访谈

1012次浏览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该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将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省住建厅在2020年7月28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没有贯彻执行到位的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整改到位。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调整的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解释。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日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11500元/㎡

楼盘地址: 金沙西路与建新路交口

楼盘电话:400-818-0066 转 074002

姓名:

手机:

 我已阅读并同意 《楼盘网用户服务协议》



责任编辑: lvminho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