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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租房清退形成常态化有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21-10-14 14:23:51

来源: 平湖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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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平湖市建设局房管中心于10月份已集中清退收回三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房源,其中1套位于洁芳东区,2套位于阳光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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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湖楼盘网了解到,截至目前,2015、2017、2018和2020四个年度“应清”套数成功清零,清退完成率达100%,48套涉及清退的房源中累计已清退收回41套,“应清已清”比率达85.41%,另有3户承租家庭已承诺限期退回,剩余4套待清退房源正在通过行政非诉讼、司法裁定程序进行清退中。

微信图片_20211014142127.jpg  最近几年,平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公租房清退工作上取得突出成效,周边县市区多次调研交流工作经验,成功打造全省公租房清退“样板”,公租房清退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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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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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aoguo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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